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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服饰有别

男女服饰有别

男女有别。这一点毋庸置言。圣经称,男女的价值在神面前是平等的,但圣经也承认男女有别,并基于这一点给出了各种要求。其中一种要求是跟着装有关的。神要求男人和女人以及男孩和女孩,各自穿不同的衣服,好显示出他们之间的区别。男性的衣服,只能由男人和男孩穿,而且男人和男孩也必须穿男性的衣服。女性的衣服,只能由女人和女孩穿,而且女人和女孩也必须穿女性的衣服。男女着装有别,符合圣经的要求。

“妇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妇女的衣服,因为这样行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申22:5)。

虽然在这个所谓“男女皆宜”的时代,这种观点听起来可能极其怪诞,但这就是圣经对这件事的吩咐。而只要是神的百姓,就会时刻向神的声音敞开,不论神说什么,他们都愿意听。

在着装这方面,有着太多的无知和误解,所以需要先对服装的起源和目的进行概述,然后再探讨男女在着装上的差异。

 

1. 服装的起源

  • 人受造时不需要服装

人类的第一对父母亚当和夏娃,有神的形象和原义,这就相当于他们属灵上的服装。所以他们不需要衣服来遮盖他们的身体。不仅神赞同他们这样做,称这是“甚好的”(创1:31),而且亚当和夏娃他们自己也不感到羞愧:“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创2:25)。

  • 因为罪进入世界,人类开始需要服装。

亚当和夏娃犯罪之后,就开始需要服装。他们犯罪之后,马上就带来了这种结果:“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做裙子”(创3:7)。他们听到耶和华神的声音之前,就开始产生了这种需要(创3:8),所以他们就试图躲在园中的树林中,显然这只不过是白费力气。他们感到自己的身体需要衣服,这也是他们良心上的亏欠所带来的结果,因为他们犯了罪。他们失去了他们的灵魂原来穿戴的原义,所以他们开始感到“赤身的羞耻”(启3:18)。所以,他们觉得自己的身体需要遮盖。

由此我们可以明白两件事:

  1. 那些鼓吹身体不需要衣服遮盖的所谓“裸体主义者”,实在是厚颜无耻。他们无视自己可耻的罪,才鼓吹这种观念。他们否认我们的本性已跟起初受造时不同,不承认我们的本性是沉沦、堕落的。因为人“本性”的堕落,所以身体才需要用衣服遮盖,而不能赤身裸体。裸体主义者以他们的羞耻为荣。
  2. 而某些人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他们以服侍和最新的潮流为荣,好像这些东西非常值得骄傲一样,这也是非常荒唐的。衣服是我们身上羞耻的象征,而不是我们骄傲的原因!衣服只是一个悲惨的符号,让我们记得自己只不过是堕落的族类。因为我们内在的本性当中,已经失去了起初的原义,没有了遮盖,所以就需要另外一个遮盖,这也是我们的身体需要服侍进行遮盖的原因。凡太过重视自己的着装的,就等于“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专以地上的事为念”(腓3:19)。许多人都需要留心听神对老底嘉教会的责备:“你说:我是富足,已经发了财,一样都不缺。却不知道你是那困苦、可怜、贫穷、瞎眼、赤身的”(启3:17)。衣服是要叫我们谦卑,而不是叫我们骄傲!

人的着装和神的着装之间的差异

在创世记3:7,我们看到人试图用自己的方式遮盖他的羞耻: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做裙子。在创世记3:21,我们看到神遮盖人羞耻的方式:杀了一只野兽,为他们做衣服。我们可以对此进行对比,这会让我们无比受益。

  • 认识到从一开始,人虽然想要遮盖自己的羞耻,但却办不到。当他们的眼睛明亮了,知道自己赤身裸体,便在“本性自身”的驱动下,感受到他们需要衣服。但他们是怎么做的呢?他们用无花果叶给自己编裙子。而那位眼睛遍查万物、知晓万物、认识万物的神,又是怎么做的呢?祂用兽皮给他们做衣服。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一种区别:神做的衣服比裙子要大。当然我们可以从属灵层面来看这件事:人类的无花果叶相当于人类的自义,不足以遮盖人的羞耻,人需要神藉着基督赐下的义。但还有另外一个教训,是非常实际的层面的。即堕落的男人和女人,都容易低估他们对衣服的需要程度。在这个堕落的世代,穿衣太少的邪恶场面随处可见,男女都一样。这都可以追溯到亚当和夏娃的堕落。从一开始,神和人对此就持不同的观点!堕落的人类经常不顾圣经中的要求:人要穿衣得体。当认信基督教的男人和女人,随从世界的潮流,穿不得体的衣服,就等于在堕落之后的亚当和神关于穿衣的那场持久的争论中,选择亚当的立场,抵挡神。
  • 第二,学会将我们的需要带到神面前,透过圣经寻求神的旨意,从而确定当如何穿衣得体。这不是我们自己的事,因为起初神就藉着祂的行为,后来又藉着圣经中祂的话,告诉我们男人和女人当如何穿衣得体。神用兽皮做衣服,代替人用无花果叶做的裙子,表明神有至高的权柄,规定人当如何着装。顺服神就包括在穿衣服上顺服神的规定。
  • 第三,从属灵的象征意义可以学到,罪人只有靠着神所赐下的义,才能让灵魂中罪恶的羞耻得到遮盖,而靠着我们自己无花果叶那样的义,是无法得到遮盖的,因为这样的义只不过是污秽的破布而已。救主对老底嘉教会发出邀请:“我劝你向我……买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耻不露出来”(启3:18)。在基督的义中,我们的灵魂可以找到充足的、合宜的、和必要的服装。当我们想到服装时,就应想到我们的罪带来的羞耻,并进一步想到神的恩典,即神以基督的义袍为信徒所穿上的衣服—一想到衣服,我们就应当想起这两点。

2. 服装的目的

遮蔽羞耻

对于这个目的,我们已经说了很多。我们完全可以说,虽然服装从某种意义上可以遮盖羞耻,但服装本身仍然是这种羞耻的标记。

防止不洁

“又愿女人廉耻、自守,以正派衣裳为妆饰”(提前2:9)。服装主要是功能性的,是为了实现不同的目的。所以,男人和女人都要在着装上得体。既不可追求靠服装提高自己的身份,也不可随从华而不实的潮流,以此装饰自己。彼得前书3:2-4所定的准则,不仅仅适用于女性,而是适用于所有人。真正的美不是靠衣装,而在于神怎样看一个人和他的行为,这是男女都当持守的观念。

有一种穿着,被圣经定义为“妓女的打扮”(箴7:10)。这就是指那种会引起不洁的着装。但这也是现今许多人所追捧的着装,因为现今的人已将正派衣裳抛在脑后,所以不洁必然会增加。不久之前只有妓女才穿的衣服,现在已经变成了办公室甚至教会中习以为常的穿着。如果人穿的衣服,会刺激别人的眼目或挑起别人的情欲,那穿衣服的人就和看他的人一同有罪。
相反,即便是我们的着装,也当反映出我们“贞洁的品行”(彼前3:2)—而且这节经文的背景就是讲“装饰”(第3节)。我们穿的服装,当保持我们自己和别人的贞洁,而不可成为别人的试探、诱惑,污秽别人—即便是在思想上这样也不行。

保护我们不受自然环境的伤害

我们的第一对父母堕落之后,被赶出伊甸园,他们和他们的后代就开始面临更加极端的天气状况:酷暑;严寒;刮风等。服装可以帮助他们抵御这些天气状况,比如可以防止他们的皮肤受到阳光的炙烤,也可以防止他们的身体不至受冻。神出于自己的怜悯,将做衣服的材料赐给我们。如果我们不使用这些材料,反倒以流行的衣服取代功能性的衣服,让自己的身体处于危险之中,就非常愚拙,而且得罪神。

履行义务

男人要工作;女人也要工作。他们的衣服首先要正派,并满足其他要求,然后还要有助于从事所做的工作。在某些行业中,这就意味着要设计专门的工作服,如刷漆工的工作裤,消防员的安全帽等。但无论如何,我们的着装至少应与我们的工作相匹配。

区别不同的人

衣服是神所吩咐的一种方式,可以用以区分在高位的人、在低位的人、和地位相等的人,所以也可以让处于不同地位和不同关系的人,保持他们各自的尊荣,就像《小要理问答》对第四诫的解释一样。这种区别也包括男女之别,这方面会在下面进行论述。

当我们所穿的衣服无法满足这些目标时,就相当于违背了神设计衣服的初衷,哪怕在我们和世俗的眼光看来再讨人喜欢,在神看来都是可憎的—都会被神看为“外邦人的衣服”(番1:8)。

 

3. 男女在着装上的区别

唯独神才有权利规定我们当如何着装。当我们转向圣经,从中寻求指引的时候,会看到什么呢?我们可以看到很多东西,但此刻我们将专注于圣经对男女服饰有别这方面的要求。相关内容在申命记22:5:

妇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妇女的衣服,因为这样行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

女人不可穿男人的衣服。男人也不可穿女人的衣服。这是这节经文清楚教导的。现今许多人都想抛弃这节经文,称这节经文并不重要,也没有任何关系。但这是错误的。

  • 这节经文讲明了神的要求。
    这不同于人的规定,任何受造物都不能将其废除。这是神的规定。神不会作混淆不清的事,神行事正派、规规矩矩,祂要求男女在着装上要有区别。
  • 这节经文强调了着装的重要性。
    有人认为,我们的着装到底有什么关系呢?他们认为,既然人看外表,而神看内心,那么内心才重要,外表和着装都没有任何关系。但这是不对的,因为凡干犯这些外在要求的,“在耶和华你的神面前都是可憎的。”可憎的!这是何等强烈的语气,这等于将干犯这条诫命的人,跟拜偶像的和与兽行淫的相提并论(利18:22)。
  • 这节经文让我们确信男女着装要有区别。
    由于历史事实的原因,一般情况下,全世界各地的男女在着装上都有差异。从这种接近普世性的见证,我们也只能说从人类堕落以来,人类的良心中就有某种东西,而且透过耶和华给人类第一对父母做衣服的例子,也更让这一点变得毫无疑问。“本性本身”在驱动着他们的儿子和女儿,在着装上做出区别。
  • 男女在角色和范围上要有区别,就是以这节经文为基础。
    这节经文,是男女着装有别这一要求的基础。不同种类的着装可以作为一种手段,用以保持并彰显男女各自不同的角色。这一点可以从属于一词的词义看出。该词可以而且通常用于指器皿、工具或武器。任何可以做衣服的东西,只要被这个词修饰,女人就不可以穿,因为这些东西是专属于男人的,是专为匹配男人的范围、领域和职责而打造的,如男性商人、工人、猎手或士兵的衣服。而女人如果穿这样的衣服,即等于进入了男人的范围。
  • 所以,这节经文所讲的是一种道德要求,而不是一种礼仪或司法要求。
    这不是基于旧约时期的特有安排,也不是基于专门针对以色列人的国民安排,而是十诫中的道德律所带来的结果。这是第五诫带来的结果,因为这一条诫命要保持男女之间的差别,并保持男女在各种关系上的正当性。这也是第七诫带来的结果,因为第七诫的目的,是保持贞洁,并防止贞洁受到玷污。如果违背这一要求,“穿异性服装”,以及故意犯其他极端“变性”罪,就会带来可怕的不洁。
  • 这节经文所讲的是一项永久性的要求,任何时候在任何地方都适用。
    因为这节经文的要求是道德性的,所以就是永久有效的。有人反对说,这节经文不适合新约时代,但这种说法明显是错误的。这跟用动物献祭不一样,当基督来到世间的时候,用动物献祭还在持续,但当基督一次献上自己,将罪除去之后,所有这类特殊的条例就都终止了。而这项要求的基础,是创世之初就存在的男女之间的区别。难道因为基督来到世间,男人就不再是男人,女人也不再是女人了?加拉太书3:28的教导并不是这样的。男女角色的区别一如既往;所以着装的区别也一如既往。
  • 这节经文并没有指出这种区别是什么样的;没有对这方面做出界定。
    圣经中没有一处地方,明确要求男人穿裤子、女人穿裙子。事实上,在圣经中,男人女人都穿裙子。路德对波阿斯说“求你用你的衣襟遮盖我,因为你是我一个至近的亲属”(得3:9)。大卫割掉扫罗外袍的衣襟(撒上24:4)。亚伦的衣服也有衣襟(诗133:2)。所以,女人穿裤子或男人穿裙子,从本质上来说并不是错的。那么为何这里还说这是错的呢?因为在我们的文化中,裤子被公认是男人的衣服,而裙子被公认是女人的衣服,所以我们才这么说。所以,在我们的文化中,女人穿裤子就是穿属于男人的衣服—这就是犯罪。而在我们的文化中,男人穿裙子就是穿女人的衣服—这也是犯罪。所以这项道德要求要根据具体的文化来遵行。
  • 无论如何,这节经文都坚持要有区别。
    男女之别要透过着装的差异体现出来。保持着装上的差别,就等于保持男女之别。神造男人女人,让他们在生理上有差别,所以也要让他们在着装上有差别。如果我们的想法符合圣经中所启示的神的想法,我们也会期望男女之别在着装上也有体现。重要的问题就不再是我这样穿看起来怎么样,或者这样穿有多方便,相反,男人会问,我看起来有多像男性,女人会问我看起来有多像女性,这才是我们该想的问题。我们需要更新我们的想法,在整个着装方式上改换一新,这样我们就不再效法这个世界,就可以证明在着装上,什么才是神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12:1)。而如果说我们无法守这个命令,因为这个命令并没有界定什么是男装、什么是女装,那我们就是在指责神的智慧,因为神是这条律法的作者。
  • 这节经文太宽泛了。
    任何属于男人的东西,女人都不得穿。任何女人的衣服,男人也都不能穿。男人的衣服看起来必须有男子气概;女人的衣服看起来必须有女性气质。所以不止要注意男女所穿的衣服,还要注意衣服的款式和颜色。这是非常有关系的。现今,男人很多衣服的颜色,不久之前都是属于女人的。当然,这一命令对于我们如何选择和搭配衣服,是尤为重要的。如果我们体贴主的心意,那么无论我们在着装上的目的是什么,我们无疑就都能抓住着装当中,最能体现男女之别的那些方面。这节经文禁止把这种区别给模糊掉,如果有人这样做,就会被神憎恶。
    这种区别怎么才会被模糊掉呢?以下方式都可以:异装癖以及其他性变态行为;以不洁为目的的其他方式;哑剧;当前盛行的所谓“男女皆宜”这种潮流;普遍弱化这方面的区别,当然主要是女人穿裤子这方面。

女人可以穿裤子吗?

我们现在回头来看一看,目前最有争议的这个问题。女人应该穿裤子吗?女人可以穿裤子吗?鉴于上文的论述,我们看到这当然是不可以的。我们提出这个问题,不是为了专门攻击女性。如果现在的潮流是男人穿裙子,那我们关注的就是男人的这个问题。但现在的情况是,一般是女人想打破神给她们定的角色,从而(这些事情都是非常相关的)抛弃着装上的区别。许多年来,在西方社会,裤子都是专门给男人穿的,这种情况最近才开始改变。如果一件衣服可以被说成是“属于男人的”,那无疑就是裤子了。而在所有的“女性衣服”中,裙子是最有特色的女性服装。这方面的证据就是,公共厕所中男女的标志就是以此为区分:男厕是裤子,女厕是裙子。这是我们文化当中,男女在着装上的一项重要区分。如果裤子不被制定给男人穿,裙子不被指定给女人穿,那我们就会怀疑神的智慧,就好像神的诫命总是不可能实施一样。裤子/裙子的区别,是我们的文化所流传下来的,所以这就是神的诫命要求我们去做的。

而女人穿裤子的做法,又是怎么来的呢?是什么诱使女人穿属于男人的衣服呢?一个主要原因,就是1933年,一名女演员带头穿裤子,从而开启了女人穿男人衣服的新潮流。当她穿着男人的服装,从好莱坞抵达巴黎的时候,引起了一场骚动—她把嘴唇和指甲涂上颜色,正好匹配她所打的领带的颜色。事实上,巴黎当时甚至立法,禁止女人穿男人的衣服,吸引别人的注意力(《二十世纪大博览》,21/5/33)。成千上万的世俗女性,开始效法这名女演员的做法。

如果大家看到,这一创新不过是最近才出现的,那么他们(尤其是对那些很年轻,总以为这种做法已经是一种习俗的人)就不会再反对本教会的立场了。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认识到,这种变化还在进行中;至今尚未结束。机场等地的公共场所仍然以着装来区分男厕和女厕。明白了这一点,就会看到目前女人穿裤子,就等于在混淆这种区别,这节经文告诉我们,这是神所憎恶的—而男人穿裙子,就更是如此了!

所以,我们认为凡敬畏神的女人,都会希望尽可能地讨神的喜悦,这样她们就不会违背神的命令。那些敬虔的女人,都满心喜乐,起来抓住神所赐的这个机会,彰显她与男性的不同之处吧!现今在我们的文化当中,女人仍然可以在穿着上,明确显出她们与男人的区别。女人么请这样做,讨神的喜悦吧!虽然现在男女之间充满了混淆,但敬虔的女人们,请你们穿上适合女性的衣服,跟男性的衣服区分开来,好清楚表明,自己是站在神这一边的。

基思·M·沃特金斯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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