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的新读者可能会注意到许多关于各种圣经原则的文章,并怀疑这些文章是否真的有必要。他们可能会认为,教会应该专注于主要的救赎教义,而淡化妨碍与其他教会联合或合作的其他真理。 为了回应这种疑虑, 我们应该简要地看看马太福音 28:18-20中的大使命。如今,许多基督徒认为这只不过是一个传播福音的号召。主耶稣当然命令向全世界传福音,但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祂的要求远不止于此。 在大使命中,基督宣称:"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国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 凡是我所吩咐你们的一切,都教导他们遵守。看哪!我就在所有的日子和你们同在,直到世代的终结。阿们!” 在这里,基督要求做几件事。 首先,基督命令:"使万国作我的门徒"。正如基督在马可福音 16:15 中所说的那样,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到普天下去,把福音传给万民。应该注意的是,基督并不只是命令教会向个人传福音,还命令教会向整个国家传福音。也就是说,国家及其政府必须置于基督的统治之下。在永恒的恩典之约中,天父已将这普世的统治权应许给了祂的儿子(诗篇 2:8)。祂一再向教会保证,有一天所有的国家都会接受福音。 在诗篇22:27,主应许说:"地的四极都必记念耶和华,归向他, 列国的万族都必在你面前敬拜。" 在以赛亚书 60:22中,主说:"微小的要成千,渺小的要成强国:我耶和华必在他的时候催促他。”…
炼狱
罗马教徒的满足教义与不符合圣经的炼狱虚构以及教皇教会在满足教会规定的某些条件时给予宽恕的假装权力密切相关。当然,赎罪券的买卖是宗教改革的直接原因,尽管罗马后来试图减轻这种人的灵魂交易中最可耻的方面(启示录 18:13),但这种做法背后的实际教义仍然是教皇宗教的基石。我们必须永远牢记,在其垮台前,罗马仍然是,也将一直是耶稣基督福音的大敌。
有罪之人可以照律法行义的方式来满足上帝,这种观念在我们堕落的本性中根深蒂固,正因如此,罗马的错误教义才得以凌驾于人的灵魂之上。罗马教义认为,洗礼后犯下的罪行必须得到牧师的宽恕,牧师有权对向他认罪的人规定某些暂时的惩罚,即“忏悔”。他可以规定如祷告、禁食和施舍等这样的忏悔行为,这些会使上帝感到满意并让此人获得功绩。然后,这一功绩与基督、圣母玛利亚、以及其他圣人的功绩一起,存放在教皇控制的宝库种。如果一个人的表现超出了必要的范围,那么多余的功绩(超额功绩)可能会转移给另一人个人。这就是赎罪教义的基础,根据特伦托会议的说法,赎罪券是“教会的天宝”。如果获得赦免的人履行了某些义务或支付了一些费用,教皇可能放宽因罪而受到的暂时惩罚,否则只有在炼狱中一段时间才能解除惩罚(E Stillingfleet,《The Doctrines and Practices of the Church of Rome》,第 145-58 页,由 William Cunningham于 1845 年在爱丁堡编辑)。
所有这些毁灭灵魂的谎言都源于人类的自以为是和对福音的不信任。罪人的服从或痛苦都不能满足上帝的公义,也无法满足他法律的要求。上帝之道的真正教义教导我们,唯有基督已经完全满足所有相信他的人之罪。上帝对待那些因信基督而称义的人不再带有刑罚性质,因为罪既赦免了,一切的惩罚也就免除了。
我们应为福音的纯洁而感恩,这是改革者付出巨大代价所热切争取的,也是他们的继任者传给我们的。我们应该不断地祈祷罗马教徒体系彻底垮台,并祈祷众多受其迷惑的追随者早日解放。
Rev A W MacColl
(文章来自《Free Presbyterian Magazine》,2023 年 4 月。)